3)第七百零七章 不是瘟疫的瘟疫?_回到明朝当暴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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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自然是不可能放开的,但是其他的刀剑,还有一些小的弓箭,却也可以让牧民们备了防身。

  朕知道,就算是朝廷再怎么禁这些东西,牧民们手里也还会有,毕竟还要防着草原上的野狼和熊豹,没有了弓箭可不成。

  你回去之后,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走,一定要让所有人都知道,有纠纷了记得找官府,不得随意地动武厮杀,否则影响的不仅仅是部落,连他们在京中当兵的亲人也会受到影响。

  朕相信,他们不会拿着亲人在军中的前程开玩笑。”

  巴特尔无奈之下也只得应了,只不过心中却打定了主意,回头一定要找几个不开眼的好好教训一番,省得以后再惹出乱子来。

  事实上,跟崇祯皇帝预想中的情况差不多,羊绒衫这玩意在京城流行起来的速度很快。

  正所谓上有所好,下必效之,或者说楚王好瘦腰,宫中多饿死,京城的百姓们对于羊绒衫这种衣服接受起来的速度很快,尤其是传闻宫中贵人也喜欢这东西的时候。

  毕竟,宫中的生活什么样,大家伙儿都只是道听途说,也都明白,崇祯皇帝不可能真的扛把金锄头去种地,皇后娘娘也不可能每天都烙葱油饼。

  那么就穿一穿宫中贵人都喜欢的衣服吧,就跟后世的追星族总喜欢爱豆同款一样——不同的是,明星代言做广告是为了钱,崇祯皇帝把羊绒衫弄出来是为了土地和人口。

  另外一方面,羊绒衫流行起来的原因,还有一个就是卖的贵,一两银子一件,爱买买,不买滚,少府开在城中的几家铺子就是这么霸道,也不会惯着任何人的毛病。

  天可怜见,现在一只好几斤的肥鸡才四分银子,再掺上土豆啥玩意的,能炖出来好大一盆的菜,让一家人都能美美的吃上一顿,一件破羊绒衫就敢卖一两银子?

  普通百姓表示自己买不起,那几家名叫劲霸的成衣铺子连进去观望一下都不敢,也就只有读书人还有士绅老爷们能买的起。

  所以读者人和士绅老爷们就买了——老爷们不差钱,差的是范儿,是品位,是不同,要是这羊绒衫卖十文钱一件,泥腿子们都穿的起,老爷我还不买了呢!

  最好让那些泥腿子一辈子都只能穿羊毛织成的,别跟老爷们一样能起的起羊绒的才好!

  ……

  对于京中流行起来的高档羊绒衫和低端便宜到几十文钱的羊毛衫,新上任的京城知府钱祚征没兴趣知道,毕竟这玩意也就是个穿戴的东西,不值当多花什么心思。

  真正让人头疼的是百姓。

  最开始的时候,京城之中有一些百姓开始出现头昏、头胀,头痛、胸闷、乏力、恶心、食欲不振等症状,到后来皮肤上面大片大片的深褐到褐黑色的色斑,搞的人心惶惶。

  这种情况一开始刚报上来的时候,钱祚征差点儿把裤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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